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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2024年度)

报名时间:2024-01-22 - 2025-04-30

考核层次:初级 中级 高级

招生对象: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学时:42

浏览量:12559

报名流程

课程简介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21年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粤建人函〔2021〕207号)。2023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应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按天数计算继续教育学时,可按每天8学时计算,不足一天的,按每45分钟相当于1学时的实际时间计算。

一、培训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建设,通过培训,使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本身的知识和技能持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增强创新创业能力。

二、培训对象

全省建设系统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专业科目培训

(一)建设行业专业科目(网络课程)42学时

(二)建筑工程专业科目(网络课程)42学时

(三)工程造价专业科目(网路课程)42学时

(四)市政公路工程专业科目(网络课程)42学时

(五)机电工程专业科目(网络课程)42学时

四、专业科目培训

更多课程以具体开班为准。

五、培训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日开始接受报名培训,随时报名通过网上学习,学员在报名缴费、参加学习、完成学习后(学习进度显示“已完成”)在线下载“继续教育学习证明”,自行上传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作为年度学习记录申报。

六、有关要求

继续教育是提升本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也是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重要条件。专业科目学习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参加培训,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制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并学用结合,提高自身专业能力和水平。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并按照粤人社规〔2018〕11号文有关规定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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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电话:13928999953,4009949699
QQ:4877298
微信:gdrsrc
邮箱:gdrsrc@163.com
报名网址:https://www.gdjnp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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